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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石狮日报

“分红”的丽景花苑给物业管理提升打了个样

日期: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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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民声·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黄韵诗/图

  2月1日,湖滨街道长福社区丽景花苑小区210户业主陆续领取属于自己的“年终分红”——总计15万元的小区公共收益红包,让马年新春的喜悦提前浸润人心。(详见2月4日《石狮日报》四版)

  15万元的分红,分摊到每户不算多,但这份心意和诚意却格外珍贵。它让业主们明白,小区的公共财产,从来都不是“别人的事”,而是和自己息息相关的福利;也让大家看到,只要账目透明、大家齐心,公共收益就能真正用到实处,惠及每一户业主。丽景花苑向业主“年终分红”的做法,兑现了小区公共收益“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的承诺。

  事实上,很多小区里都有公共收益,可大多时候,大家只知道有这么回事,却摸不清底细、拿不到实惠。电梯里的广告、小区里的停车费、闲置公共场地租出去的钱,这些基于业主共有产权产生的收益,本就该是全体业主共有的钱,但常常变得“看得见、碰不着”。有的甚至被物业公司悄悄扣下,账目乱得理不清;有的就算没被扣,也没用到业主身上,没能让大家真正受益。

  其实,法律早就说清楚了,这些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小区里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归业主共有,用这些地方赚来的钱,扣掉合理开支后,也该归所有业主。但道理好说,落实起来却不容易,而丽景花苑就做到了。他们把小区的公共收益一笔一笔记清楚、公示明白,大家一起商量着怎么分,最后每一户业主都领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红利,既守住了业主的权益,也让邻里之间多了份信任。

  更进一步说,丽景花苑的“分红”,分的不仅是钱,更是一份主人翁的参与感与获得感。当业主们真切感受到“共有财产”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时,自然会更主动地关心小区事务、维护公共环境、参与邻里共建,这或许比几百元现金本身,更值得我们珍视和推广。

  小区物业服务关乎居民生活质量,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无论是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还是由小区业主自治,小区物业管理的终极目标,都应是让居民在小区生活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让小区公共收益“晒在阳光下”,成为家家户户都能享受到的权益。笔者希望,丽景花苑的案例能够照亮更多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的道路。(本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