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奖励1000万元
日期:01-20
本报讯 近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从加强算力中心建设、推广人工智能算力租用服务、打造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等九个方面,推进泉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加强算力中心建设方面,支持和鼓励建设人工智能算力中心、边缘算力等算力基础设施,打造融合公共算力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智能生态建设、产业创新聚集的综合设施。对新建(含扩容升级)100P以上人工智能算力的算力中心、边缘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主体给予建设投资额5%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推广人工智能算力租用服务方面,对使用算力资源租用服务(含资源服务、SaaS服务等)且年度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金额为准)的30%给予使用企业补助,单家企业年度市、县两级财政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打造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方面,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选取适用的应用场景开展先行先试。对新入选市级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的,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人工智能赋能消费终端产品方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终端产品创新提升,打造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运动器材等“AI+消费终端产品”,对新入选优秀“AI+消费终端产品”的,每个产品给予5万元奖励。
支持人工智能工业应用技术产品方面,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人工智能工业应用技术产品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购买(或租赁)首款人工智能工业应用技术产品,在企业内部已实际使用(或已实际租赁1年)的,给予企业按购买费用(或1年租赁费用)的5%、上限10万元补助。
推广人工智能云服务产品方面,对购买(或租赁)人工智能云服务产品年服务费超5万元的企业,给予企业购买费用(或1年租赁费用)的30%、上限10万元补助。
支持人工智能培训方面,对列入计划的人工智能培训项目,根据开展成效给予县(市、区)工信部门最高5万元支持;对在省外开展的异地培训给予县(市、区)工信部门最高25万元支持。
支持创新平台打造方面,对新认定为人工智能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或产业园区平台共同组建人工智能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重点攻关方面,鼓励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和高校、研究机构,聚焦通用大模型、人工智能芯片、智能机器人、大数据分析、数字孪生等领域关键技术需求,承担“揭榜挂帅”任务,重点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对项目揭榜方给予最高2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