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滨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消费者黄先生的求助电话,称其将车子送往某洗车店清洗,因员工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漆面磕碰损坏,其多次要求商家赔偿维修费用均遭拒绝。
据了解,黄先生此前在该洗车店预存了金额为998元的洗车费用,在消费过程中,黄先生发觉该店洗车服务态度敷衍,更发现车辆漆面因洗车过程操作不当磕碰损坏。黄先生多次与商家沟通赔偿事宜,但商家一直推诿责任,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他选择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接到投诉电话后,该所工作人员立即与双方取得联系并展开调查,调取了黄先生的预付款消费记录、车辆受损照片以及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据。经核实,黄先生所述情况基本属实,商家在服务过程中确实存在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受损,并且未能积极履行售后服务责任。随后,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执法人员向商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纠纷中,因商家过错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解,商家认识到自身在服务和售后处理上的不足,同意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赔偿黄先生车辆漆面维修费用,并退还预付款内剩余金额。黄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苏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