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居民计划用水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印发〈石狮市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的通知》等有关计划用水管理的规定,我局对年用水量7000m^3以上的非居民计划用水户核定下达计划用水指标,并对月用水量超计划部分收取超计划加价水费,超计划加价水费与水费一并收取。
现2026年计划用水指标已发布,各非居民计划用水用户可通过用水户号和联系人手机号码登录以下系统自行查询。
《石狮市节水管理信息系统》 http://110.88.161.7:8088/seeyou/index.jsp 咨询电话:0595-83092596
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