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本村村民施性秋(已逝世),有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曾坑社区霞露霞声16号,房屋原四至为:东至祖后厅,西至宅地,南至宅地,北至水沟。经核实,该房屋系施性秋(已逝世)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经县人委会(65)年晋人民字第263号批准发给动用土地证书N0:0005537号原件不慎遗失,该房屋至今只有查询复印手续,现合法产权继承人施能旭申请对该房屋证件进行登报遗失,如对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登报期间7日内向曾坑社区居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我居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湖滨街道曾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