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本村村民施良会(已逝世),有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曾坑社区霞露村(原四至为:东至刘滴水西至滴水南至滴水北至滴水)。经核实,该房屋系施良会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1952年1月颁发的《福建省晋江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晋字第044918号原件不慎遗失,该房屋至今只有查询复印手续,现合法产权继承人施少雄申请对该房屋证件进行登报遗失,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登报期间7日内向曾坑居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声明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旧城改造赔偿,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湖滨街道曾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