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本村村民龚金杯有石结构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十区137号,东至龚书荣,西至龚金杭,南至龚清辉,北至村路。经核实该房屋系龚金杯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未办理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申请人龚金杯申请对该房屋进行改造翻建。如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15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改造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民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兹证明本村村民龚金杯有石结构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十区137号,东至龚书荣,西至龚金杭,南至龚清辉,北至村路。经核实该房屋系龚金杯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未办理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申请人龚金杯申请对该房屋进行改造翻建。如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15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改造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民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