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各位业主、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石狮市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泉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石狮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石狮市将实行建筑垃圾有偿处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石狮市范围内因社区(村)自建房新建、翻建、拆迁、装修、道路维修、拆除执法临时搭盖、住宅小区和其他物业管理单位的室内和店面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均适用本公告。
二、建筑垃圾投放管理
源头管理:建筑垃圾产生方是建筑垃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指定投放:建筑垃圾产生方必须将建筑垃圾就近运送至各镇(办)统一设置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地点附后)进行集中堆放。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严禁在公共区域、绿化带、楼道及其他非指定地点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三、收费原则与方式
收费原则:实行“谁产生、谁付费”的有偿处理原则。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由产生方承担。
收费方式:建筑垃圾处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提供处理服务的企业向建筑垃圾产生方直接收取。
四、监督与责任
对于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对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方式附后)。
五、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实行建筑垃圾有偿处理制度是石狮市加强城市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市民及业主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
特此公告
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13日
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1.灵秀外西环:
开放时间:上午7:00—11:00
下午2:00—6:00
联系方式:13808552122
2.祥芝银国:
开放时间:上午7:00—11:00
下午2:00—6:00
联系方式:13806030598
3.鸿山西墩:
开放时间:上午7:00—11:00
下午2:00—6:00
联系方式:18150535775
4.锦尚深埕:
开放时间:上午7:00—11:00
下午2:00—6:00
联系方式:18960291728
(注: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减少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位置、开放时间发生变更的,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堆放点现场公告栏提前三日公示。)
举报方式:
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0595-83033110举报邮箱:sscsglg@163.com;
凤里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0595-83133285
湖滨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0595-88767110
灵秀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595-83008303
宝盖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595-88709096
蚶江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595-88683627
永宁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595-88605013
祥芝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595-88989508
鸿山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595-88900318
锦尚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595-8895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