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蚶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药品价格差异引发的消费纠纷。市民王先生在不同渠道购买同款药品后发现有较大价差,担心药店乱定价,遂向监管部门投诉。然而,经执法人员实地调查,涉事药店并未违规。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了解,消费者王先生在蚶江镇某药店购买了一盒常用药,回家后发现该药售价与之前在本地卫生所购买的同款药品有明显差距。“一模一样的药,差价这么大,心里总觉得不踏实,担心药店乱定价。”心生疑虑的王先生随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蚶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被投诉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该药品的进货票据、销售记录及标价签。调查结果显示,该药店在销售此药时,确实做到了明码标价,其销售价格是在实际进货价的基础上仅增加6元作为利润。“从调查情况看,该药店没有价格欺诈行为,其加价幅度甚至远低于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本案经办执法人员介绍。
既然药店加价合理,为何与基层医疗机构(如卫生所)价格仍有显著差距?执法人员解释,这主要源于不同采购体系和销售渠道的成本构成不同。“公立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多采用统一集采方式采购药品,而社会零售药店则属完全市场化运行主体,需自行承担房租、人工、管理等各类运营开支,这些成本会体现在最终售价上。”执法人员进一步指出,只要做到明码标价且符合国家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经营者依法享有合理定价空间。
此次投诉因药店行为合规而未予立案,但市场监管部门仍对店家进行了提醒和指导,建议其在顾客购买时可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产生误解。
同时,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不同渠道特别是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点与社会药房间的药价可能存在一定区间波动;选购药品时应优先考虑具备合法资质、口碑良好的场所,并可适当比较多家来源后再做决定;若遇不明码标价、虚构原价或其他涉嫌价格违法的情形,请注意保存凭证并及时通过12315平台反映。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蔡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