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停!让公共停车位真正姓“公”
日期:10-24
黄韵诗/图
20次联合出击,累计拖移违停电动车218辆!今年5月21日起,石狮多单位联合启动智慧停车位违停乱象专项整治,这是截至10月21日交出的阶段“成绩单”。(详见10月22日《石狮日报》二版)
“停车难”“乱停车”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治理这一问题,需要秉持久久为功之心,通过常态出击以收长远之效。今年来,石狮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明显加强,五个月内拖移超200辆违停电动车。这一数据,既展现石狮整治乱停车的决心,也从侧面反映出违停乱象的顽固性,值得深思。
公共停车位被非机动车、杂物长期占用,商户占位经营、车辆随意乱停,这些现象之所以成为城市“痼疾”,固然有泊位总量相对不足的原因,但究其根源,还在于违规者付出的代价远低于其获取的便利。换言之,若惩戒力度不足,违规行为难免死灰复燃。因此,有效遏制这一顽疾,既需要在泊位增量上做文章,也当考虑阶段性予以整治。
治理之要,首在严立规矩。应当建立与违规行为相匹配的惩戒机制,形成更为有效的震慑。除了依法排除妨碍、拖移车辆外,对于屡教不改者,不妨考虑纳入征信记录,让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违规冲动。
治理之基,重在严格执法。运动式执法可收一时之效,在此基础上,还应强化科技赋能,通过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自动监测、即时处置,以补人力不足之短。通过建立全天候、广覆盖的执法网络,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才能形成持久震慑。
治理之力,成于协同共治。一方面,不妨提级统筹调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推动交警、城管、街道等单位无缝协作;另一方面,要鼓励市民参与,建立便捷的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形成“人人皆监督”的氛围。
当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提倡阶段性严加治理,并非唯惩罚论,而应刚柔并济。在加大惩戒力度的同时,也需挖掘潜在停车资源,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商业设施错时共享停车位,增加有效供给;通过边执法、边普法,以及日常巡检信息提醒等方式,多渠道做好宣教工作;通过智慧停车系统实现精细化管理,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多措并举缓解停车矛盾。
说到底,公共停车位是姓“公”的。面对屡禁不止的停车乱象,应加以整治震慑,才能杜绝“破窗效应”,让违规者望而却步。这既是对城市治理能力的考验,也是对社会公平的捍卫。只有当每位停车者都意识到,自己只是公共资源的临时使用者而非占有者,当文明停车成为社会共识,“一位难求”的局面才能从根本上得到缓解。
(康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