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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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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石狮日报

游泳卡没用完就过期?

日期: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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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夏季以来,有关游泳卡过期的投诉明显增多。近日,宝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多起相关投诉,主要反映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购游泳卡因超过使用期限被作废,剩余次数无法使用。

  其中一起案例中,消费者于2024年购买了宝盖镇辖区某游泳馆的预售游泳票,支付2000元购买80次游泳机会。截至今年7月份,卡内仍剩余60多次未使用。但当消费者再次前往时,却被告知游泳卡已过期。消费者表示,购卡时并不知该卡有时效限制。商家表示在激活游泳卡时有口头告知消费者使用期限,但是经过宝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调查,该游泳馆未在经营场所明确公示使用规则,也无法提供任何书面凭证证明已尽告知义务。经调解,游泳馆同意将游泳卡延期一年。

  另一案例中,消费者于2016年在某婴儿游泳馆办理了一张100次的游泳卡,价值3000元,办理时商家承诺“不限时间使用”。今年,消费者发现卡内仍有10余次未消费,带孩子前去使用时却遭商家拒绝。消费者要求退还剩余金额,目前该纠纷仍在调解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如游泳卡、健身卡等)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使用期限、退款规则等关键信息,要求商家明确告知并予以书面确认,务必保留好付款凭证、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如遇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维权;经营者应诚信守法经营,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在销售预付卡时必须以显著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卡的使用期限、限制条件等关键内容,并推荐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认,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流程,杜绝“口头承诺”、模糊约定等易引发纠纷的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王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