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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石狮日报

警惕!这种“红包”不能抢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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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抢红包本是亲友间活跃气氛的小乐趣,但有人却利用它干起了违法的勾当。石狮市检察院检察官提醒,这是一种利用微信群“抢红包”实施的新型犯罪案例,希望市民群众提高警惕!

  2024年3月,宋某在酒吧结识了一位好友。不久,宋某向该好友借钱周转。随后,好友提出让宋某帮忙转账,声称转账资金为赌资,并许诺不仅免除债务,还能给予一定的“好处费”。宋某当时并未答应。

  然而,随着该好友的频繁催债,手头拮据又急需用钱的宋某,在利益诱惑下,最终还是铤而走险,答应了要求。

  随后,宋某便利用自己、妻子及母亲的账号,通过扫描该好友提供的二维码进群。他在群内只做一件事:抢红包!

  宋某在群内抢到红包后,会先将钱款转到自己的账户,再根据好友发来的收款二维码,将钱如数转出。短短时间内,宋某通过这种方式帮助转移资金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

  实际上,这些被宋某“抢”到又转走的钱,并非“赌资”,而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赃款!宋某的行为,就是在帮助犯罪分子转移犯罪所得。

  石狮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宋某在操作过程中,明知他人要求其转移的是违法犯罪所得,仍积极提供本人及亲属的账户通过“抢红包”、转账等方式帮助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5年4月,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为何“抢红包”也犯罪?检察官提醒:微信红包、二维码支付等便捷的支付工具,也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洗钱的新渠道。本案中,宋某的行为看似只是“抢红包”“转账”,但其行为切断了赃款与上游犯罪的直接联系,为诈骗等犯罪分子隐匿、转移赃款提供了关键通道,宋某也为此付出了代价。请广大群众认清本质,远离犯罪链条,切勿让自己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记者 尼松义 通讯员 龚丝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