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蔡连庭为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兴隆为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免去吴伟峰的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邱友炳的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12月26日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蔡连庭为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兴隆为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免去吴伟峰的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邱友炳的石狮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