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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石狮日报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日期: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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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开始登记,9:30正式开始

  二、会议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北环路2638号供水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的议案;

  (二)审议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审议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四)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年度融资情况报告和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八)审议年度投资情况报告和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九)审议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审议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份的议案;

  (十一)审议撤销公司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

  (十二)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三)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特别提示: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十二);

  2.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其中议案(十三)采取非累积投票制。

  五、股权登记日和出席对象:

  (一)2024年12月18日前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三)本公司聘请的本次会议见证律师。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非自然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七、联系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北环路26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95—88552042

  附件: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司官网www.shishiwater.com)

  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