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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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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让看不见的付出被“看见”

日期: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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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女性总是默默付出、任劳任怨,她们用日复一日的操劳撑起了家庭的温暖,让社会更加有序。但当婚姻出现问题时,女性为家庭操劳无数个日夜的无形付出,能否被看见、被认可、被补偿?不久前,濠江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给出了温暖而坚定的答案。

  2008年,王某某与陈某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然而,陈某某沉迷赌博,导致家庭背负巨额债务。2018年10月起,陈某某离家失联,彻底缺席了家庭生活。此后七年,王某某独自承担起抚育子女、维系家庭运转的全部责任,身心俱疲,婚姻关系名存实亡。2025年6月,王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判令婚生子由自己抚养,并要求陈某某支付分居期间其独自抚养子女的经济补偿。

  濠江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长期失联,未尽夫妻及父亲责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近七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婚生子已满十四周岁,明确表示愿随母亲生活,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出发,判决由王某某直接抚养,陈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子女成年。

  更值得关注的是,法院支持了王某某提出的经济补偿请求。法院认为,王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及分居期间,独立承担了全部家庭义务,付出显著多于陈某某。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综合考虑王某某多年来的付出、当地生活成本及陈某某的负担能力,法院酌情判令陈某某支付经济补偿7万元。

  “这起案件虽小,却折射出司法对妇女权益的深切关怀。它告诉我们:家务劳动虽无薪酬,却具有不可忽视的经济与社会价值;法律不仅关注财产的分配,也关注情感的付出与责任的承担。”法官表示,这则判决是对千千万万像王某某一样,在家庭中默默付出的女性的致敬与回应。它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家庭不是一方无限付出的理由,婚姻不是一方逃避责任的借口。法律,愿意为那些“看不见的付出”撑腰。愿每一个为家庭倾尽全力的女性,都能被生活温柔以待,也都能在法律中找到应有的尊重与保障。

  本报记者 陈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