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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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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本地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郭泽杭(身份证号码:440582199708113671)、郭泽凯(身份证号码:440582199607173659)系位于汕头市焕新横巷1号(原地址:金山横巷5号)、同济三直路51号、同济三直路39号(旧地址:汕头市金山后巷23号)的实际房屋权利人。上述(汕头市焕新横巷1号和同济三直路51号)两处房产因属危房,已于上世纪90年代推倒重建,合并建成一座房产(三层混合、贝灰结构,叠合面积104.5m^2),并保留焕新横巷1号与同济三直路51号两个门牌号。

  位于焕新横巷1号房产系由两部分产权合并构成:其一,对应《汕头市房产所有证》汕房字第0008185号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汕府国用字(1991)第05023400143号,原产权人林木锦于1983年6月20日转让给林创和,林创和于2009年2月11日将该房产转让给郭少忠所有;其二,对应《汕头市房产所有证》汕房字第0008186号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汕府国用字(1991)第05023400144号,原产权人郭清荣于2020年4月7日将产权归属给儿子郭少忠所有。

  位于同济三直路51号系由原房权利人陈伍和陈锡泉共同购买。陈伍于1985年将其份额转让给郭清荣,郭清荣于2020年4月7日将该份额权归属给儿子郭少忠所有;陈锡泉的份额由其子陈兴顺继承,陈兴顺于2008年7月28日死亡后,其配偶郑可珍与独女陈晓妮于2024年3月5日共同将该份额转让给郭少忠所有。郭少忠与其配偶刘慈真于2024年3月30日将焕新横巷1号和同济三直路51号房产赠与声明人郭泽杭、郭泽凯共同所有。

  此外,声明人郭泽杭系位于汕头市同济三直路39号房产(两层贝灰结构,叠合面积54.31m^2)的实际房屋权利人。该房产系原权利人黄树良所有,黄树良已去世,其配偶黄巧霞于2014年3月死亡,黄卓强通过法定继承取得该房产产权,并于2016年5月27日将该房产转让给声明人郭泽杭所有,郭泽杭于2026年3月2日将一半份额赠于郭泽凯。

  因历史原因,位于焕新横巷1号房产至今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位于同济三直路51号和同济三直路39号房产建成后至今未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现上述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若对上述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下称“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安置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赠与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赠与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泽杭 郭泽凯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