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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帮助学生厘清校园欺凌的认知误区

日期: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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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深化校园法治教育建设,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金平区司法局广厦司法所联合汕头市桂花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教育活动,特邀嘉宾广东喜鹏律师事务所蔡海扬律师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向孩子们作了“开学第一课”专题宣讲。

  蔡律师结合五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与认知规律,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校园欺凌的法定定义,通过课堂互动问答的形式,引导同学们逐一辨别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四大常见校园欺凌类型,直观拆解了校园欺凌不对等性、隐蔽性、长期性、反复性的核心特点。同时,蔡律师全面剖析了校园欺凌带来的多重危害,清晰阐明欺凌行为对被欺凌者、欺凌者乃至旁观者都会造成不可逆的负面影响,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欺凌之下,没有赢家”。

  宣讲中,蔡律师坚持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结合多起校园欺凌真实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中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惩戒规则与法律条款,清晰列明了实施校园欺凌将面临的纪律处分、矫治教育、民事赔偿、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追责等全链条法律后果,有力打破“年龄小犯罪就不用承担责任”的错误认知,让同学们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行为的边界。最后,蔡律师围绕应对和预防校园欺凌的“三不”原则,系统教授同学们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冷漠旁观者,引导大家在遭遇不法侵害时,敢于向学校、家庭、社会求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次法治宣讲的内容贴合校园生活、形式生动易懂,既有法律知识的专业解读,也有互动性强的案例分析,有效帮助同学们厘清校园欺凌的认知误区,切实提升了同学们的防欺凌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根植于同学们心中,为构建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广厦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深耕辖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开学第一课”等普法品牌建设,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精准适配的普法进校园活动,持续加强与辖区学校的联动协作,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让法治之光照亮青少年的成长之路。 本报记者 陈 敏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