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后池一横巷7-3号,瓦屋结构一层,拆迁房地产面积115.83m^2[其中:房屋建筑面积68.05m^2,分摊公共建筑面积楼房17.89m^2(阁楼17.27m^2),埕地(巷)面积12.62m^2]。2013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20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宝珠公寓第2幢1705号房,建筑面积178.94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黄健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