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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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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环球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许文海(身份证号码440509198301183617)系被继承人许马仔之子。被继承人许马仔已于2001年3月2日死亡,被继承人与配偶佘桂枝生育子女许文海、许文洁共2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其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位于汕头市金平区田下巷64号全座房产系祖业遗留房产,经光华街道振兴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声明人许文海与许文龙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确认位于汕头市金平区田下巷1层(混合结构,面积28.21平方米)房产为被继承人许马仔所有,该房产系被继承人许马仔与其配偶佘桂枝的夫妻共同财产。因历史原因,该房产建成后至今未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且该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继承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佘桂枝自愿放弃对上述被征收房产的继承份额,并自愿将其享有的50%夫妻共同财产份额无偿赠与声明人许文海,由声明人继承、接受赠与并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

  二、继承人许文洁自愿放弃对上述被征收房产的继承份额,由声明人许文海单独继承,并按规定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

  三、若对上述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赠与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赠与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文海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