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 通讯员谢璇璇摄影报道)春节将至,年味渐浓。烟花爆竹进入“产销运储燃”旺季,随之而来的安全风险也不容忽视。阶段来,我市公安治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行动,加大对烟花爆竹“产销运储燃”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接连查处了两宗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为进一步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连日来,汕头市公安机关结合省公安厅部署,切实筑牢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防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平安喜乐的新春佳节。2月13日上午在陈厝合村,我市公安治巡部门对沿街商铺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商户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并对各商户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传,严令禁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1月8日,公安机关在潮南区一沙石场查缉非法运输烟花货车1辆,查获烟花一批,并深挖查处储存烟花爆竹仓库2个。1月27日,公安机关在潮阳区一临设铁棚查获一非法储存烟花窝点,查获了烟花一批。公安机关也依法对两宗案件的涉案人员予以处理。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需要取得相应许可证,无资质的情况下进行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一律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