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礼忠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平东居委五举巷14号,钢混结构二层,占地面积107.30m^2,建筑面积214.60m^2(叠建面积107.30m^2)。1999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01年回迁不动产址于文光平东居委南和园第5幢602房(建筑面积169.71m^2)及南和园第5幢北3号车库(建筑面积21.00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杨礼忠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