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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多方发力将矛盾纠纷化于“无形”

日期: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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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潮阳法院注重联调联动机制,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中来,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近日,该院立案庭通过先行调解妥善办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协议确定的赔偿义务已履行完毕,真正将矛盾纠纷化于“无形”。

  原来,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陈某驾驶无牌证二轮摩托车在途经当地乡道时,与年逾八旬的行人林某发生碰撞并致其重伤,经抢救无效林某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林某的子女将陈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民事赔偿。

  承办法官研判案情后,考虑到陈某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若一判了之,可能陷入无力履行的困境,且不利于陈某的健康成长,而原告方也会因赔偿款迟迟不能到位而备受煎熬。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律适用明确,承办法官在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先行调解机制的优势后,法院联合常驻潮阳区综治中心的退休法官、调解员等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倾听双方内心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形成理性的心理预期;一边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居委,充分发挥村干部熟悉民情、贴近群众的优势,从情理角度同时进行劝解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经多轮次、多形式的“背靠背”反复沟通,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承办法官和调解员抓住时机,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以耐心的释法说理促使双方互相理解、相互体谅,减少意见分歧。最终,双方一致达成合理的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随后,被告方按照协议支付全部赔偿款,从而案结事了。

  潮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来,我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区综治中心建设,以做实做优先行调解赋能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本报记者 陈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