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调解工作室是以人民调解员姓名或特有名称命名设立的调解组织,由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命名。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2018年11月26日,司法部印发《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立足本地矛盾纠纷实际状况和调解员擅长领域、专业特长,从实际出发,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调解工作品牌。
记者从濠江区司法局获悉,2025年以来,濠江区玉新司法所指导当地的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总结提升,创造性借鉴本地“益母草培植之道”,深入挖掘岗背社区传承的益母草种植智慧,结合近几年的调解实践经验,将“松土、养护、采收”的全周期农艺,创造性地转化为系统化、可感知的调解工作法,实现“调解一例、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良好成效。这个成功调解矛盾的个人调解工作室便是“老魏”调解工作室。
据介绍,“老魏”原是岗背社区的居委会副主任。在职时,老魏在做好本职工作、照顾好家里的同时,还每天穿梭于社区,帮助调解夫妻、邻里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很快成为大家信任的“和事佬”。因其素质强、业务精,既有专业优势,又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地域优势,故2018年在濠江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岗背社区调委会成立了“老魏”个人调解室。
“我做调解工作的心得是先‘松土播种’,再‘对症下药’消除矛盾障碍,最后才是‘适时采收’,这和种植庄稼是同个道理。”老魏介绍说,如去年他成功调解的一个纠纷便是这样处理的:
原来,2025年3月,辖区内某公司一名工人在从事劳务过程中不慎坠亡,由此引起的矛盾风险一触即发。获悉相关情况后,玉新司法所和“老魏调解室”迅速介入调解,调解员以耐心、细心和同理心,倾听了解当事人诉求,同时阐释相关法律条款及权利义务关系,并结合实际案例,对矛盾问题进行客观解读,帮助当事人梳理问题、打开思路。老魏分析说:“益母草喜疏松肥沃、排水良好之土壤,板结之地难生根系。在调解过程中,矛盾双方初入调解室,往往心田‘板结’、充满防备。调解员要做的就是先‘松土’,通过营造安全、中立的沟通环境,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倾听双方的诉求,找到问题的症结。”
这起矛盾的焦点是赔偿金额。死者家属提出高额赔偿要求,涉事公司及转包方则认为赔偿应依据法律规定,且自己已尽急救义务。面对双方对赔偿金额僵持不下的局面,调解员在沟通中像种植庄稼调控水肥般“对症下药”,均衡调养各方利益、消除矛盾障碍。一方面,引入专业律师,向家属耐心“普法”,细致解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引导其建立合理预期;另一方面,向某企业及转包方严肃“说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厘清其安全保障责任与过错,并警示不当处置可能引发的社会与舆论风险。此举如同均衡水土、清除杂害,促使双方回归依法协商的轨道。
“益母草需在花期前后适时采收,过早采收药效不足,过晚采收有效成分流失。采收后还需及时晾晒、加工,固化其药用价值。调解矛盾纠纷也是如此。”老魏介绍说,经过多轮疏导与协商,在双方意愿趋近一致时,调解员果断“采收”,及时引导各方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形成清晰共识,并立即固定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为防止成果“流失”,调解员注重进一步的“后期加工”——通过主动回访、督促履行、解答疑问,确保协议条款全面落实,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调解的“药效”持久稳固。
本报记者 陈 敏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