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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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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环球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何炳泉,身份证号码:440504193006130817,系汕头市大华街道竞长居委福隆里四巷3号房产的权属人。上述房产系本人于上世纪所建,并一直使用至今,早期为方便报装用水用电手续,故使用本人母亲张巧珠及弟弟何秋德身份信息报装用水用电手续,由于历史原因尚未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现上述房产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粤东城际铁路项目大华段征地拆迁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若对上述房屋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粤东城际铁路项目大华段征地拆迁工作组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71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拆办公室办理征拆补偿手续。声明人声明拥有以上房产权益,并将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相关法律责任由声明人自行承担声明人承诺上述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声明人对上述声明内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炳泉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