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培锴承祖遗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木坑宫古门闾巷5-4号,瓦屋/楼房结构二层,拆迁房地产面积104.93m^2[其中:房屋建筑面积85.92m^2,分摊公共建筑面积11.91m^2,埕地(巷)面积7.10m^2]。2018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21年回迁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新河湾花园第9幢1号楼1701号房,建筑面积159.14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陈培锴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