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吉(身份证号码:440502196504070811)系被继承人陈伦忍之子。被继承人陈伦忍于2003年12月22日死亡,配偶徐清音于1997年12月16日死亡,被继承人与其配偶生前生育子女陈游芝、陈玉卿、陈祥春、陈吉、陈亚微、陈合利、陈美华共7人。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其位于厦岭街59号全座(《国土缴费证》编号020910459,全座2层,混合、贝灰结构,叠合面积46.96平方米)房屋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因历史原因,该房产建成后至今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且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继承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陈玉卿、陈祥春、陈亚微、陈合利、陈美华自愿放弃对上述被征收房产的继承份额,由声明人陈吉单独继承,并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
二、因继承人陈游芝目前已失联,对继承人陈游芝的继承份额暂由声明人领取代管,今后在与继承人陈游芝取得联系后按法定份额归还。
三、若对上述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四、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该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吉
2026年1月20日
遗失声明
汕头市衡林茶叶实业有限公司遗失本公司公章一枚,公章编码:4405130003851,声明作废。
2026年1月20日
遗失声明
汕头市龙湖区兰香时装店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440507600102375,声明作废。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