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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明

日期: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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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环球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陈足明(曾用名:陈祝明,身份证号码:44050319530725041X)系汕头市二马路231号三楼天面叠建贝灰结构住房401、402号房(建筑面积约100m^2)的实际房屋权利人。该房产系声明人于1984年在任职单位汕头市运贸开发公司同意下,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而出资建造,并由声明人长期居住、管理至今。现汕头市运贸开发公司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一切产权及相应权益,该房产的全部权利均归属声明人所有。因历史原因,该房产至今尚未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现该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声明人拟按规定办理征收补偿及相关手续。

  若对上述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下称“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安置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职工安置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职工安置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概由声明人承担。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足明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