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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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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日期: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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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本地       上一篇    下一篇

  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整治点位严查严纠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摄影报道)根据全省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1月9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整治+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期间,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设置59个集中整治点位,严查严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闯禁行、无牌无证等7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平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长平东厦路口设点查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头盔,这是对自身安全的重要保障。”在现场,执勤民警依法依规对相关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并对他们进行警示教育,告知其相关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切实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执勤民警还为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驾驶人分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介绍“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骑行理念,呼吁大家切实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与此同时,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骑警中队组织警力在金砂黄山路口设点查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不能走机动车道,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骑行。另外,骑行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在现场,执勤民警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被查处的违法驾驶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保证今后不会再犯,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市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整治+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活动中,市公安交管部门组织民警辅警走进汕头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在现场,民警通过分发富有潮汕特色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平安批”、面对面答疑解惑、进行互动问答等方式,为现场交通参与者详细讲解闯红灯、分心驾驶、骑乘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呼吁交通参与者要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感,养成良好交通出行习惯。

  市公安交管部门提醒,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力度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闯禁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