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安装的摄像头,可拍边界在哪里
日期:01-09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除负有经营管理责任、安全防范义务的部门、单位或者个人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建设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家住北京郊区的赵某最近有些烦恼,因为街对面邻居李某家的摄像头拍到他家院落附近的情况。“在自家安摄像头能随便拍别人家吗?”赵某为此将李某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这起案件。
拍摄公共区域不构成对隐私权侵犯
法院现场勘验显示,赵李两家均在外墙安装了摄像头,镜头朝向相隔7米的公路,可拍到对方宅院外墙及屋顶。2024年4月,李某通过12345平台投诉赵某家附近荒山着火冒烟的情况,并附上摄像头拍摄的截图。村委会工作人员随后向赵某核实着火情况。赵某由此认为李某安装摄像头对自己生活进行监视,并将监控照片及声音上传到网络,侵害个人隐私,干扰其正常生活,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并索赔20万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具有‘私密性’。”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晓莉表示,在现场勘验过程中他们发现,由于摄像头角度问题,本案双方安装的摄像头都存在能够收录一定范围音视频的情形,但收录范围最远仅限于对方房屋的外墙,无法看到各自院内和屋内的情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安装摄像头出于农村依山建房的安全需求,拍摄范围未超出合理限度,12345投诉平台并非公开网络平台,李某通过该平台投诉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隐私权的侵犯,故驳回赵某全部诉讼请求。
而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另一起纠纷中,韩某在自家院墙安装了可通过手机遥控角度的摄像头。邻居刘某发现,当镜头调整后,该摄像头不仅能拍到其庭院,甚至能透过窗户窥见客厅内部。承办法官现场勘验确认了拍摄范围,经过法院调解,韩某主动拆除了摄像头。
“自由有限度,权利有边界。”该案承办法官解释,如果摄像头仅拍摄公共通道等公共区域,通常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但如果拍摄范围覆盖了他人的私密空间,则会构成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韩某事实上对刘某的隐私权构成影响,因而认定其安装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享受科技便利不可侵犯他人隐私红线
“民法典中隐私权相关规定与《条例》新规衔接紧密。”周晓莉解释称,新规明确将旅馆客房、宿舍房间等私密区域划定为禁止安装图像采集设备的范围,使公众清晰知悉行为边界,避免因不知情而侵权。同时要求合理确定摄像头的安装位置、角度及采集范围,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此举既能规范安装行为,又能保障公众知情权。《条例》还对违规安装行为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设备、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涉及偷拍隐私的,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责任。旨在通过强有力的处罚措施,有效遏制违规行为。
周晓莉表示,在审理涉及摄像头案件时,法院首先会判断安装的必要性,如果业主出于保护自身财产或人身安全等目的,在自有或使用的物业范围内安装摄像头,具有一定合理性。其次,法院会分析该安装行为是否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最后,看有无合法理由阻却侵权,如出于重大公共安全需要或征得他人同意等。“有必要提醒公众,在享受科技便利的同时,不可逾越侵犯他人隐私的红线。”她提示道,即使出于安全保护目的安装摄像头,但如果超出合理限度,涉及侵犯他人隐私又无合法阻却理由,法院通常会认定构成侵权,要求停止侵害、拆除摄像头等,以实现安全考虑与隐私保护的平衡。
(中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