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梓扬(身份证号码:440509199408194011)系汕头市金平区振球后巷66号全座(《国有土地使用费缴费登记证》编号020910202,全座2层,混合、贝灰结构,叠合面积73.13m^2)的实际房屋权利人。该房产系原权利人郭瑞娥所有,原权利人郭瑞娥于2013年5月24日死亡,其配偶郑荣波于1988年10月6日死亡,被继承人郭瑞娥与其配偶郑荣波生育郑汉清(1984年10月25日死亡,配偶:林亚妹,子女:郑利英、郑利华、郑利明)、郑汉深、郑汉杰、郑惠兰、郑惠娟、郑惠卿、郑惠吟共六人。被继承人郭瑞娥生前没有设立遗嘱,其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振球后巷66号全座房屋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因历史原因,该房产建成后至今未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继承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郑汉杰、郑惠兰、郑惠娟、郑惠卿、郑惠吟、林亚妹、郑利英、郑利华、郑利明一致确认同意放弃对上述被征收房产的继承份额,由继承人郑汉深单独继承;继承人郑汉深于2025年12月9日将上述被征收房产转让给声明人所有,并由声明人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
二、现上述被征收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若对该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梓扬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