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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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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国内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郭俊榆(身份证号码:440506200202281116)系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北堤巷左旁9号(缴费登记证编号:021010120,结构混合、贝灰,建筑面积约33.00m^2)和汕头市金平区田下巷69号(缴费登记证编号:020810514,结构贝灰,建筑面积约13.13m^2)的实际房屋权利人。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北堤巷左旁9号房产系原权利人陈世端之子郑寿海于2005年10月4日转让给马映如,马映如于2016年1月28日转让给声明人母亲陈卓娟。汕头市金平区田下巷69号房产系原权利人伍宝创(与中国南方电网缴费卡用户名"伍宝剑"为同一人)于2015年8月20日转让给声明人母亲陈卓娟。陈卓娟与其配偶郭伟民于2024年10月29日将上述两处房产赠与给声明人所有。因历史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建成后至今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且上述两处房产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因目前无法联系到原权利人陈世端的继承人郑寿海就转让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北堤巷左旁9号被征收房产提供陈世端的死亡证明、母子关系证明及办理继承手续等材料,若今后出现原权利人陈世端的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就上述被征收房产的产权归属提出异议,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若对上述两处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下称"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安置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声明人声明上述两处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赠与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两处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赠与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俊榆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