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章岳珠(身份证号码:440527196505043329)系汕头市金平区享祠后三横巷28号(旧址:享祠后三横巷20号)房产的实际房屋权利人。该房产系原权利人郑翰加所有,因当时登记私人修建许可证时工作人员疏忽,故将"郑翰加"误写为"郑韩加"。原权利人郑翰加已于2001年2月20日死亡,其配偶陈爱弟于1999年1月5日死亡,郑翰加与配偶陈爱弟生育子女郑友忠(已于2020年2月20日死亡,配偶:林淑贞,独女:郑燕愉)、郑友川、郑友国、郑友明、郑友南、郑惜花共6人。被继承人郑翰加生前未设立遗嘱,其位于汕头市金平区享祠后三横巷28号(旧址:享祠后三横巷20号)房屋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因历史原因,该房产建成后至今未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且该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林淑贞、郑燕愉、郑友川、郑友国、郑友南、郑惜花自愿放弃对上述被征收房产的继承份额,由郑友明单独继承。郑友明继承后,自愿将上述被征收房产无偿赠与声明人章岳珠,由声明人接受赠与并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
二、若对上述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下称"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安置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赠与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赠与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岳珠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