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群承祖遗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锦缠青龙门巷3号,瓦屋结构一间,占地面积57.74m^2,建筑面积43.06m^2,巷仔埕地面积14.68m^2。1999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16年回迁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文光罗汉松住宅小区A3幢首层104号铺,建筑面积21.80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姚群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