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进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世魁直街13号,砖木结构一间,占地面积53.06m^2,建筑面积45.04m^2,埕地面积8.02m^2。1999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00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文昌住宅区D幢704房,建筑面积62.04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林海进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