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镇承祖遗不动产址于五响居委鸡母巷3号之二,混合结构三层,占地面积45.94m^2,建筑面积45.94m^2。2014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20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城南街道南中路西片区书香苑住宅小区第3幢1802号房,建筑面积86.84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姚镇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