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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日期: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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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国内       上一篇    下一篇

  经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CHWG2025-4宗地总面积:8234平方米宗地坐落:汕头市澄海区中阳大道东侧、清辉路北侧地块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一类工业用地8234平方米投资强度:7500万元/公顷保证金:632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4415725BA0045|

  4413825BA0066

现状土地条件:五通一平起始价:1264万元加价幅度:13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7日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6时00分备注 (一)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二)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三)主要规划指标:1、容积率:≥3.5,地面以上总计容建筑面积≥28819平方米;2、建筑密度:≥30%;3、绿地率:≤20%;4、建筑高度:建筑限高60米;

  (四)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35%。涉及具体情况,以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有关文件要求为准。(五)绿色建筑建设等级要求:该用地位于汕头市绿色建筑发展基础目标单元,用地范围内办公、研发性质的建筑和居住性质的建筑,应全面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涉及具体情况,以《汕头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要求为准。(六)项目装配式建筑应按汕头市有关文件要求实施。(七)其他规划条件按《澄海区中阳大道东侧、清辉路北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2025年9月11日)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9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9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2月2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0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出让合同签订

  1、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

  2、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申报告知书流水号、出资构成。若竞得,应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新公司的名称、股东组成、出资构成(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拟成立时间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四)出让价款缴交

  1、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2、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

  (五)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

  该宗用地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汕头市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汕头市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

  (六)开发建设要求

  1、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产业定位:标的宗地应专项用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二期)配套—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宿舍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经营,不得生产、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限制类、淘汰类的产业类型。如因国家产业导向政策调整或者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调整产业定位的,须按相关法律规定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批。投资强度≥500万元/亩;地块项目在2029年1月1日前投产,2029年(含)至2033年(含)工业年总产值须不低于4940万元(即不低于400万元/亩,以澄海区统计局纳统的数据为准)。地块项目2029年(含)至2033年(含)的年纳税金额不低于185万元(即不低于15万元/亩)。监管方采取逐年考核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连续5年(2029年(含)至2033年(含))的税收考核。竞得人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项目且应达到上述其它要求,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2、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

  3、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

  (七)配套设施及投资建设要求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标的宗地专项用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二期)配套—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宿舍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经营,不得生产、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限制类、淘汰类的产业类型,实现标的宗地的产业发展目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汕头市澄海区中阳大道东侧、清辉路北侧用地项目监管协议》,方可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宗地涉及的投资、建设、发展等事项按前述监管协议执行。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和《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竞买活动,申请人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先注册“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德胜花园2-7幢二楼 联系人:蔡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754-85738751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