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明人辛明娴(香港身份证号码:K313338(9)),座落于汕头市行街12号第五座楼下一层(地号:第一测区4/51地号)的房屋(证号列:粤房字第2827096号),权属人辛锦英于1994年去世,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声明人为房屋继承人之一。
2、声明人洪耿生(身份证号码:440508197712230034),座落于汕头市升平区打石街三横巷9号(新址:打石三巷9号)二楼壹层(地号:第一测区153地号)的房屋(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0438661号),权属人陈淑珠于2023年去世,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声明人为房屋继承人之一。
3、声明人黄倪珊(身份证号码:440503197312061241),座落于汕头市行街德邻里3号全座1/7(地号:第一测区75地号)的房屋(证号列:粤房字第2823182号),权属人陈再添于2020年去世,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声明人为房屋继承人之一。
4、声明人林斯(身份证号码:44050919880221045X),座落于汕头市行街11号楼下大部分(地号:第一测区85地号)的房屋(证号列:汕房字第0005161号),权属人汤桂霞于1982年去世,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声明人为房屋继承人之一。
5、声明人潘创业(身份证号码:440503196710050439),座落于汕头市打石街四巷3号(新址:打石四巷6号)全座(地号:第一测区254地号)的房屋(证号列:汕房字第0000416号),权属人潘明正于1987年去世,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声明人为房屋继承人之一。
以上声明人因该址列入汕头市小公园历史文化街区(顺昌街区)改造项目收购范围,现声明人是房产继承人推选的办理上述房产收购手续及领取收购款的家庭代表,若对该房屋收购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开埠区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升平路80号四楼)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汕头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该房产的收购手续并领取收购款。声明人承诺上述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该房产权属存在任何产权、继承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完全承担。
且声明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在本次收购中没有遗漏、隐瞒或虚假陈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完全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辛明娴、洪耿生、黄倪珊、林斯、潘创业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