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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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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环球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黄永平(身份证号码440520197204174819)系位于汕头市陶金玉巷34号房产的实际房屋权利人,该房原产权人张潮泽私下协议转给叶克文,叶克文于1987年5月24日转给黄财松、黄喜松、黄永平、黄裕坤共有,其中黄裕坤已去世,被继承人黄裕坤与其配偶林随吟(于2023年走失)生前生育子女黄永松、黄若松、黄才松(曾用名:黄财松)、黄喜松、黄永平、黄惠梅、黄惠如七人。被继承人黄裕坤生前没有设立遗嘱,该房屋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因历史原因,上述房产建成后至今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且该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继承等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黄永松、黄若松、黄才松(曾用名:黄财松)、黄喜松、黄惠梅、黄惠如自愿放弃对位于汕头市陶金玉巷34号房产的继承份额,由声明人黄永平单独继承,并按规定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

  二、若对上述被征收房屋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下称“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安置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永平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