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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公告

日期: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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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环球       上一篇    下一篇

  当事人:王义权(身份证号:440521197101031037,户籍住址: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李厝村西园5路4巷8号)

  本机关于2025年9月3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汕龙农农罚〔2025〕执二02号),并已依法送达。现履行期限届满,你尚未履行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你可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账号:440650501156241035009908003)缴纳罚(没)款。

  本机关已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汕龙农农执催〔2025〕执二0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请你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中段物产楼416

  联系电话:0754-88839287 联系人:黄同志 林同志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