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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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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环球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高升和(身份证号码:440502196111250838)系被继承人高流顺之子。被继承人高流顺于2006年9月25日死亡,配偶辛丽卿于1996年6月13日死亡,被继承人高流顺与配偶辛丽卿生育子女高昇炎(于1980年1月31日死亡,生前未婚未育)、高楚英、高升和、高楚玲、高楚琴、高楚端共6人。被继承人高流顺生前未设立遗嘱,其位于二马路64号1座505房(私产部分,面积47.02m^2)房屋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位于二马路64号1座505房系被继承人高流顺与汕头市房地产管理局升平分局签订购买(拆迁户增购)商品房合同增购置换所得,二马路64号1座505房(公产部份,面积43.81m^2)已由声明人办理货币补贴手续。因历史原因,二马路64号1座505房(私产部份)至今未办理产权确权登记手续,且该房产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继承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高楚英、高楚玲、高楚琴、高楚端自愿放弃对上述被征收房产(私产部分)的继承份额,由声明人单独继承,并按规定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二、若对上述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下称“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安置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被征收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概由声明人承担。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升和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