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关: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关: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