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宇平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光禄巷16号,钢混结构二层,占地面积69.09m^2,建筑面积105.68m^2(叠建面积46.96m^2),埕地面积10.37m^2。1999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01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亭脚北宝珠花园C1幢310房,建筑面积107.93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姚宇平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