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22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为争孩子抚养权,双方闹上法庭

日期:10-09
字号:
版面:第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陈庭长,今天我按您的意思,专程去看了小宇,这孩子高高兴兴的。我们这次调解工作算是做对了!”电话里调解员李栋声音的喜悦溢出手机,而潮南区人民法院司马浦法庭庭长陈渭泓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定。

  时间回到七月,廖杰的心是火急火燎的。他与妻子林丽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都想要孩子抚养权,争得如有“世仇”。双方闹上法庭后,因为这属于家事案件,法庭依托与当地村委会、司法所搭建的协作网络,第一时间联系村干部先行对接当事人,同时委托当地司法所指派调解员协助介入。

  “小宇才两岁,还小,一直由我照顾,如果失去抚养权,我怕孩子不习惯!”林丽噙着眼泪,跟李栋诉说着她对孩子的不舍;而廖杰挺直腰板对调解员说:“我自己经营一家五金店,收入稳定,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面对两人对孩子抚养权的寸步不让,初次调解陷入瓶颈。

  但化解纠纷的努力一直在继续。主办法官陈渭泓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对双方情况展开全面审查: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和能力大致相当,无不适宜的情形,且均有强烈的抚养愿望和要求,加上是同村人,住所地距离很近。陈渭泓秉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幼儿身心健康、教育成长及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心中有了轮流抚养的初步方案。

  开庭前,陈渭泓没有急着敲响法槌,而是结合双方生活环境和经济条件,替他们分析利弊:“都说三岁看老、七岁定终身。孩子还小,需要你们陪伴左右。廖杰收入情况好,孩子跟他生活,吃穿住不愁;林丽心思细,照顾孩子肯定细心到位,适合假期多陪伴。要是能分时段抚养,既能发挥各自优势,又能让孩子同时拥有爸妈的陪伴,这不比跟随一方生活好?”一旁的调解员李栋也补充说:“你俩又是同村,两家也就几步路,想看孩子也方便。要是一直僵着,搞得孩子像是爹不疼娘不爱的,才是真的委屈!”

  法官的悉心引导和调解员的细心劝解,使两人紧绷的情绪渐渐松动。见时机成熟,陈渭泓趁热打铁,提出“学年+假期”轮流抚养子女方案,即小宇入托学前教育前,双方每三个月交替抚养小宇,期间费用各自承担。小宇接受学前教育及上学期间,由廖杰负责抚养,自行承担抚养费;林丽可在约定的时间进行探视,并接小宇回其住所居住。同时,逢寒、暑假由廖杰、林丽分别抚养,抚养费由双方自行承担。同时,在调解协议里,法官还细致地载明,若觉得抚养间隔时段较长,双方均可协调探视,让孩子能享受到母爱与父爱的“无缝衔接”。

  最终,两人均同意按轮流抚养方案处理,当庭达成和解。此外,廖杰自愿在调解协议签订当天,一次性向林丽支付经济补偿。见此情形,陈渭泓随即拿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郑重递到廖杰和林丽手里。这份告知书,是法院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特别叮嘱,提醒他们无论何时,都要把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履行好监护人应尽的职责。

  “这场纠纷的化解,正是潮南法院依托‘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用实际行动诠释对未成年人关爱与守护的缩影。”潮南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一模式下,“庭所共建”搭建起基层联动的稳固桥梁,让调解工作多了份“熟人情”的温度,为孩子们撑起一片爱的晴空,让他们在成长路上能无畏风雨、一路向阳。

  本报记者 陈 敏 通讯员 马依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