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应坚承祖遗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仙市巷6号,混合结构二层,占地面积74.27m^2,建筑面积98.11m^2(其中平房面积37.75m^2,楼房面积60.36m^2),埕地面积36.75m^2。1998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04年回迁不动产址于文光居委南桂园住宅小区15幢703号,建筑面积116.22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郑应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