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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邻里纠纷引争端 殴人致伤领刑罚

日期: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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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邻里之间产生矛盾本是寻常事,但若因此暴力相向乃至造成伤害,就突破了民事纠纷的范畴,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近期,潮阳法院审理了被告人陈某甲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甲与被害人陈某乙系邻里关系。因被害人陈某乙将之前房屋改建期间产生的水泥污渍堆积在被告人陈某甲家门口的排水沟中没有收拾干净,陈某甲对其产生怨气。2025年3月5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陈某甲两次用石头扔砸被害人陈某乙房子外墙。被害人陈某乙与其妻徐某被吵醒后,与被告人陈某甲发生口角。后被害人陈某乙拿了一根钢管,与徐某对被告人陈某甲进行质问,争执过程中,被告人陈某甲将被害人陈某乙推到墙边,并殴打其胸部、头部,又抓住被害人陈某乙的衣服将其拽倒在地,对其进行拳打脚踢。

  期间,被告人陈某甲的胞兄陈某丙持一根晾衣杆赶到现场,徐某见状与其进行争抢,徐某抢到晾衣杆后,被告人陈某甲便上前继续与其争抢,期间再踢了徐某肚子两下。此时,被害人陈某乙准备跑开,被告人陈某甲看到后再次将其推倒在地。随后,被害人陈某乙的女儿报警,被告人陈某甲才骑着摩托车离开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陈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徐某的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2025年3月29日,被告人陈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

  潮阳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无视国家法律,因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该案系因邻里纠纷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告人陈某甲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故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 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