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座落于南澳县隆云路25号山海汇度假公寓2幢2313号房全套,房产权利人为李文杰,原《不动产权证》证号列:粤(2020)南澳县不动产权第0002581号。因不慎遗失,本人系上述房产的合法权利人,经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同意,现声明作废,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有关规定申请土地登记补发证件。 声明人:李文杰 2025年9月17日
本人有座落于南澳县隆云路25号山海汇度假公寓2幢2313号房全套,房产权利人为李文杰,原《不动产权证》证号列:粤(2020)南澳县不动产权第0002581号。因不慎遗失,本人系上述房产的合法权利人,经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同意,现声明作废,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南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有关规定申请土地登记补发证件。
声明人:李文杰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