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25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09-13
字号:
版面:第03版:国内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李烈光(身份证号码:44050219690617041X)系地址为金园区中山路433号201号房全套(金平区中山路73号201号房全套)的房屋继承人。上述房产系马灿龙(身份证号码:440504193306031212)遗产,权属人马灿龙已于2022年4月16日报死亡注销户口。现该房产被纳入粤东城际铁路项目汕头金平段征地拆迁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拆补偿手续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权属人马灿龙于2012年4月15日立有遗嘱,根据该遗嘱所示:中山路七十三号二0一住房一套,二房一厅,面积五十八点五平方米,包括家私用物,死后全部给予李烈光继承;

  二、权属人马灿龙户口簿婚姻状况登记为“有配偶”,但实际在世时未婚育,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马灿龙在世时未婚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房产,由声明人李烈光继承,并将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拆补偿手续,征拆补偿款由声明人李烈光进行领取,相关法律责任由声明人自行承担。若对该房屋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粤东城际铁路项目大华段征地拆迁工作组办公室(下称“大华段征拆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71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大华段征拆办公室办理征拆补偿手续。声明人声明上述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上述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声明人负责解决,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烈光

  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