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青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平和东居委岭东宫前巷7号,瓦屋结构四间,占地面积114.09m^2,建筑面积95.27m^2,埕地面积18.82m^2。2003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05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平和东居委兰竹苑住宅小区3幢504号,建筑面积119.93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黄永青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