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玲承祖遗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美归厚里18-7号,混合结构三层,拆迁房地产面积176.11m^2[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60.31m^2,埕地(巷)面积15.80m^2]。2012年旧城改造被拆迁,2016年回迁不动产址于兴归居委宝珠公寓1幢1501号房(建筑面积150.96m^2)及宝珠公寓1幢1502号房(建筑面积132.39m^2)。因被拆迁不动产契据年久灭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现登报声明。如与上述被拆迁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期满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按有关程序申办回迁不动产的登记手续。
声明人:周泽玲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