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在打击违法犯罪和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工作中依法暂扣了一批违法车辆,现将暂扣超过30天的车辆进行公告。
请下列车辆所有人(车主)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各扣车单位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前往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车辆予以收缴、销毁处理。
特此公告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2025年8月8日